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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司用自己的车(金杯箱式车)给客户送零件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64条)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第二条,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外,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所以您说的这样情况,属于营运范围,如若没有申办营运资质,就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4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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